压力容器培训学校介绍:事故的预防措施:
1、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。
2、使用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申报手续,取得使用登记证书,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。
3、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及技术状况,进行定期检验,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。
4、压力容器出厂时,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、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。
5、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,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,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。使用年限达15年的,检验期限应缩短。
6、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(压力表、安全阀、暴破片、报警器、温控仪、截止阀、阻火器、液位计等)必须齐全、灵敏、有效可靠。安全阀、压力表必须定期效验,液位计必须清晰。
压力容器培训学校介绍:压力容器基础知识:温度
1、金属温度:是指容器元件金属截面的温度平均值(任何情况下,元件金属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钢材的允许使用温度)。
2、工作温:度是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,容器元件的金属温度。一般来说是选择各原件蕞高或者蕞低工作温度,作为容器的工作温度。容器按壁温分为常温、中温、高温、低温四种。常温是-20~200度;高温一般是高于450度;中温是在常温和高温之间的容器;低温是低于-20度的容器。
3、设计温度:是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,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,确定设计温度时应考虑设计温度不得低于元件金属在工作状态,可能达到的蕞高温度。
对于零摄氏度以下的金属温度,设计温度不得高于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蕞低温度。容器各部分在工作状态下的金属温度不同时,可分别设定每部分的设计温度。
对有不同工况的容器应按蕞苛刻的工况设计,并在图样或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各工况下对应的压力和温度值。
4、压力容器试验温度:是指压力试验时压力容器壳体的温度。为避免压力试验时壳体材料发生冷脆现象,应控制试验介质温度不能太低。要求:
(1)碳素钢、16MnR和正火15MnVR等钢制容器液压试验时,试验用液体温度不得低于15℃,如板厚等因素造成无延性转变温度提高,则试验用液体温度也作相应提高;
(2)铁素体钢制低温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液体温度,不得低于受压元件用焊接接头进行夏比冲击试验时的温度再加20℃;
(3)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℃;
(4)其他钢制容器的压力试验用介质温度应符合设计图样规定。
压力容器培训学校介绍: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
1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》后,方可独立承担压力容器操作。
2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,有关容器的结构、类别、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,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。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,认真填写有关记录。
3、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,容器开始加压时,速度不易过快,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。
4、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。发现温度,压力异常时,应及时停机检查。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开机。
5、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。维修时必须停泵、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。